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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(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)駐點專案助理職缺甄選公告
壹、職稱:專案助理。 貮、名額:1名。 參、工作性質內容: 一、校園霸凌防制審議委員會。 二、校園霸凌防制審議小組。 三、校園霸凌宣導。 四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肆、所需資格條件: 一、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,具法律、教育相關系科尤佳。 二、個性主動積極、認真負責、配合度高,具工作熱忱。 三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。 四、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、品德操守佳、積極任事、善於溝通。 伍、工作地址: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(台北市忠孝東路1段172號) 陸、聯絡方式: 一、意者請於113年11月1日(週五)前,備妥以下資料掃瞄PDF檔傳送至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張惠雯科長信箱(d123@mail.moe.gov.tw),來信請註明「應徵人員」字樣。 二、履歷表(含基本資料、學經歷及自傳); 三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,考試、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(無則免附); 四、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(無則免附)。 五、本部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,擇優通知面試。 六、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 七、薪資:比照國科會。 本案聯絡人:張惠雯科長,聯絡電話:02-7736-7845。
2024.10.04 -
「臺灣拳后」林郁婷擔任教育部反霸凌公益大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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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實友善校園週 「拒絕兒少性剝削─不拍、不傳、不留、要求助」
每學期開學第一週為友善校園週,113學年度主題為「拒絕兒少性剝削-不拍、不傳、不留、要求助」,學校應強化「避免成為兒少性剝削共犯」、「兒童少年不得作為性的客體」、「不性化兒少之價值觀」等議題,積極引導學生「不拍、不傳、不留、要求助」,建立正確的自我保護觀念及求助管道並培養危機意識,同時增進教師、家長及社區民眾對兒少性剝削防制議題的認識、相關法令規範的認知及瞭解相關求助管道。 教育部已於113年3月14日函頒「學校處理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事件指引」,內容包含法律依據、進行相關通報、校內防治保護及校外資源連結。如他人或自己遭遇私密照被散布時,可向性影像處理中心(https://tw-ncii.win.org.tw/)線上申訴,或撥打私ME專線(02-66057373)申訴協助移除影像;並可同時通報警方或向社政單位求助(113專線或「社會安全網-關懷e起來」(https://ecare.mohw.gov.tw/)線上諮詢)。 教育部表示,各級學校可運用朝會或週會等大型集會場合,對全校師生宣導「拒絕兒少性剝削-不拍、不傳、不留、要求助」,並配合地方重大活動,或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,積極規劃以多元、活潑方式辦理。此外,融入學校相關課程教學及活動實施,其中包含「性別平等」、「科技」、「資訊」等,落實各級學校課程教學及宣導事項,並落實推動人權教育、法治教育、品德教育、生命教育、資訊素養與倫理,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。 最後,若學校接獲相關事件,涉及校園霸凌或疑似校園性別事件時,學校應依相關法規完成通報,並啟動相關調查處理或輔導協助措施,以釐清事件事實並提供學生相關教育處置及輔導,回復校園生活並避免再犯。
2024.08.30 -
全國「拒毒反詐校園安全」特展開幕典禮 臺北市香堤大道廣場熱烈展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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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校園霸凌人才庫改版更新
【最近更新:113年5月14日】 •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(以下簡稱防制準則)於113年4月17日修正公布,第9條第1項規定:「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下列二類霸凌事件專業調和及調查人才庫(以下簡稱人才庫): 一、各級學校生對生霸凌事件專業調和及調查人才庫(以下簡稱生對生人才庫)。 二、專科以上學校師對生霸凌事件專業調查人才庫(以下簡稱專科以上師對生人才庫)。」 • 依前項準則第9條第5項規定:「人才庫之專業人員,均得以學者專家身分,擔任諮詢委員會、防制委員會及審議委員會之委員。」,依第27條及第52條規定略以,生對生事件之處理小組及專科以上學校師對生調查小組,應依規定自前項人才庫遴選組成,爰本部建置調查人才庫,並已完成更新,請各相關單位依據本網站資料延聘委員。 • 本部人才庫資料持續向所列調查專業人員調查蒐集更新資料,現以本檔案公告於本網站「人才專區」(https://bully.moe.edu.tw/personnel)。部分未列明欄位將持續補正,並同步更新本網站查詢系統之資料。 • 另本網站人才庫資料如有更正需求,請填寫資料更正表單(https://reurl.cc/bVDqOl),相關資料於每週五更新,當週更正之資料,將於完成資料彙整作業後,於隔週五進行更新,請自行至本網站人才專區確認。 教育部感謝您對防制校園霸凌工作的重視與關心。 • 人才庫系統管理聯絡專線:02-77367937王小姐
2024.05.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