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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霸凌準則修正發布,可能導致學校案件處理數量增加,是否為增加學校行政負擔?
一、本次準則修正即強調輔導先行之概念,為鼓勵積極防制校園霸凌,學校應以預防及輔導為原則,採取適當防制機制及措施。納入故意傷害事件之處理,更強化教師原本之輔導管教行為,也讓原本即存在於校園內的衝突事件,能有效處理、獲得改善。

二、校園內學生之違法和不當行為,不論是否為霸凌事件,當學校知悉或接獲檢舉經查證後,即應本於職權,立即採取對相關學生必要之輔導管教措施,包括:適當輔導、適當管教措施、移送權責單位依法定程序予以懲處或其他適當措施等,才能發揮學校正向管教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