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於9月21、22日在臺中南山人壽教育訓練中心辦理「校園霸凌事件調查人員知能研習」,期盼藉由此次研訓培養霸凌調查種子人員,供各地各級學校處理及調查霸凌案件。
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」於今(109)年7月21日修正發布,新增有關疑似校長及教職員工生對學生霸凌事件處理方式。在調查處理程序明定,學校於受理疑似校園霸凌事件申請調查、檢舉、移送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完成調查;必要時,得延長之,延長以二次為限,每次不得逾一個月。
校園疑似霸凌事件發生後,兩造雙方對於學校處理事件公平性,以及如何還原事件當下真實狀況都相當關注,因此藉由專業調查人員對於事件相關人員訪談調查,並將訪談結果,以公正、客觀的觀點撰寫完整調查報告,提供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作為後續處置的參酌,是相當重要。教育部因而辦理本次調查人員知能研習,協助種子師資全面了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內容,同時強化其等校園霸凌事件調查、調查訪談原則技巧及調查報告撰寫方式相關知能
校園霸凌事件對學生、教育人員及家長均有影響,教育部重視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預防、應處與危機處理應變的能量,並辦理防制校園霸凌實務研討會、工作坊及校園霸凌事件調查人員知能培訓等相關研習,作為防制霸凌的促進策略,共同營造溫馨友善的校園文化。